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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山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2025-09-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明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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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金秋九月,南华叠翠,绿意盎然。近日,中卫市检察院、海原县检察院与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三方代表齐聚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举办签约仪式,正式签署《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下称《协作机制》),并为“南华山生态环境保护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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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与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此次活动标志着“检察蓝”与“林草绿”深度融合,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屏障的新篇章正式开启。

  《协作机制》以“依法治理、协同治理、优势互补、互惠共赢”为核心原则,明确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与人才互通机制、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协作机制、综合治理与宣传协作机制。

  在健全信息共享与人才互通机制方面,检察机关可聘请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 志愿者,借助专业力量提升生态环境案件办案的科学性与精准性,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在完善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方面,三方将聚焦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与专项监督行动,对非法盗猎、滥砍滥伐、破坏湿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创新生态修复协作机制方面,通过协商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积极探索“劳务代偿”“替代修复”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强化综合治理与宣传协作机制,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生态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扩大生态保护宣传覆盖面,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的社会效果,引导全社会形成爱护生态、守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中卫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强化流域治理、聚焦保护区实际,与保护区管理机构紧密配合,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中卫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协作为新起点,携手并肩、同心同力,共同织密生态环境“防护网”,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墙”,为守护好宁夏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作者】:杨明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